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确保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熟悉本楼学生姓名、房号、专业班级以及家庭住址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封闭期间概不会客,严禁外来人员和异性进入,学生不得无故留宿。
三、封闭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公寓,须经分院领导签字方可进入,值班老师要做好学生的姓名、房号、进出时间等登记工作。
四、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门卫签发的会客证,经审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无会客证者谢绝入内。
五、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等)进出公寓必须登记,除放假期间自行保管,如若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六、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箱子、柜子要上锁,宿舍钥匙严禁转交别人,特殊情况借用备用钥匙,须向值班老师出示有效证件。
七、宿舍内严禁私自接拉电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吹风等)及明火(如抽烟,点蜡烛),如发现以上违规用品将一律没收,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公寓楼每层配有灭火器、消防栓,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消防科。
九、公寓应急消防安全通道门锁钥匙要放在值班室明显处,钥匙要有标识能随手可拿,并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是否完好,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剧毒等不安全物品入内。
十一、值班老师要完成每日早间、晚间二次查房,并认真填写查房记录本、值班记录本、会客登记本以及非正常出入登记本。
十二、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公寓有心理障碍患者和有既往病史的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矛盾尽快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三、各楼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在楼内外巡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要及时解决或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