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政策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丁祖诒教授奖助学金、学生竞赛奖励、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含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为辅助,以社会和校友捐赠为补充的全方位、全过程,多种形式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
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生资助政策涉及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公布的各奖助项目具体管理实施办法细则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学校招生计划内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年奖励人数由陕西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学校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年奖励人数由陕西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每生每年5000元。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学校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资助面由陕西省教育厅下拨预算名额确定,分为两档执行。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我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7. 学校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我校本、专科学生,包含:一、二、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学习成绩进步奖学金和“五四”评优奖学金等。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考研奖学金每生2000元。其他类别奖学金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8. 学校助学金
作为国家助学金的补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为两档执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9. 学生竞赛奖励
学生竞赛奖励包括文艺竞赛、体育竞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活动等,奖励金额从200元至50000元不等,具体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10. 丁祖诒教授奖、助学金
丁祖诒教授奖、助学金是遵照我国著名民办教育家、西安翻译学院创始人丁祖诒教授的生前遗愿设立的。丁祖诒教授奖学金主要用于表彰和奖励在校生中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均表现优异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丁祖诒教授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评选条件和要求以评选当年通知为准。
11.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劳动报酬为每岗每小时12--14元,每岗每月480--560元,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12.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3.学费减免
对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
14.临时困难补助
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一些突发、临时、特定的经济困难时给予的一次性的资助。
15.其他奖、助学金
利民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利民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评选条件和要求以评选当年通知为准。
泽成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泽成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评选条件和要求以评选当年通知为准。